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的相关信息,特编制《延安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《指南》主要是告知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我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,《指南》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
(一)公开内容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是指我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。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涵盖了我局的机构职能、组织机构、有关文件、行政执法、审计结果及监督投诉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1.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yanan.gov.cn/);
2. 延安市审计局网站(http://sjj.yanan.gov.cn/zfxxgk/zfxxgkzn/1.html);
3.“延安审计”政务微信政务新媒体平台;
4. 报刊杂志、广播电视、手机短信、公告栏、宣传手册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平台。
5.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,也可前往市档案馆、市图书馆、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。
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
联系电话:0911-7097420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
联系电话:0911-7097301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0911-2162762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3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(四)编排体系

二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受理机构
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:政秘科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市审计局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联系电话:0911-7090513 ,7090567(传真)
电子信箱:yasj305@163.com
邮政编码:716000
审计局门户网站:http://sjj.yanan.gov.cn
(二)受理申请时间
除法定节假日外,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。
(三)公开程序
1. 申请公开的提出
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,应如实填写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可以在延安市审计局门户网站(sjj.yanan.gov.cn)政务公开栏目下载,也可以到我局领取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 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
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
申请人在线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局指定的电子邮箱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②通过信函提交申请
申请人将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信函发送到我局,请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
申请人通过电话、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,我局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(如申请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记录。
3. 申请公开的处理
(1)审查
①我局收到申请后,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。
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(2)登记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,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,并出具《延安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》。
(3)答复
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(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)。
我局答复时,将按下列情形以《公开告知书》或《不予公开告知书》向申请人告知。
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;
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;
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三、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1.属于国家秘密的;
2.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3.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监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政秘科投诉,政秘科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。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联系电话:0911-7090513 电子信箱:yasj305@163.com
附件:1.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(法人)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的相关信息,特编制《延安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《指南》主要是告知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我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,《指南》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
(一)公开内容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是指我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。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涵盖了我局的机构职能、组织机构、有关文件、行政执法、审计结果及监督投诉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1.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yanan.gov.cn/);
2. 延安市审计局网站(http://sjj.yanan.gov.cn/zfxxgk/zfxxgkzn/1.html);
3.“延安审计”政务微信政务新媒体平台;
4. 报刊杂志、广播电视、手机短信、公告栏、宣传手册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平台。
5.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,也可前往市档案馆、市图书馆、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。
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
联系电话:0911-7097420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
联系电话:0911-7097301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0911-2162762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3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(四)编排体系

二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受理机构
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:政秘科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市审计局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联系电话:0911-7090513 ,7090567(传真)
电子信箱:yasj305@163.com
邮政编码:716000
审计局门户网站:http://sjj.yanan.gov.cn
(二)受理申请时间
除法定节假日外,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。
(三)公开程序
1. 申请公开的提出
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,应如实填写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可以在延安市审计局门户网站(sjj.yanan.gov.cn)政务公开栏目下载,也可以到我局领取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 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
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
申请人在线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局指定的电子邮箱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②通过信函提交申请
申请人将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信函发送到我局,请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
申请人通过电话、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,我局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(如申请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记录。
3. 申请公开的处理
(1)审查
①我局收到申请后,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。
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(2)登记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,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,并出具《延安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》。
(3)答复
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(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)。
我局答复时,将按下列情形以《公开告知书》或《不予公开告知书》向申请人告知。
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;
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;
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三、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1.属于国家秘密的;
2.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3.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监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政秘科投诉,政秘科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。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联系电话:0911-7090513 电子信箱:yasj305@163.com
附件:1.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(法人)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的相关信息,特编制《延安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《指南》主要是告知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我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,《指南》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
(一)公开内容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是指我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。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涵盖了我局的机构职能、组织机构、有关文件、行政执法、审计结果及监督投诉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1.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yanan.gov.cn/);
2. 延安市审计局网站(http://sjj.yanan.gov.cn/zfxxgk/zfxxgkzn/1.html);
3.“延安审计”政务微信政务新媒体平台;
4. 报刊杂志、广播电视、手机短信、公告栏、宣传手册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平台。
5.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,也可前往市档案馆、市图书馆、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。
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
联系电话:0911-7097420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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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0911-2162762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3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(四)编排体系

二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受理机构
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:政秘科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市审计局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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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:716000
审计局门户网站:http://sjj.yanan.gov.cn
(二)受理申请时间
除法定节假日外,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。
(三)公开程序
1. 申请公开的提出
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,应如实填写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可以在延安市审计局门户网站(sjj.yanan.gov.cn)政务公开栏目下载,也可以到我局领取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 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
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
申请人在线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局指定的电子邮箱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②通过信函提交申请
申请人将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信函发送到我局,请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
申请人通过电话、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,我局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(如申请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记录。
3. 申请公开的处理
(1)审查
①我局收到申请后,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。
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(2)登记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,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,并出具《延安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》。
(3)答复
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(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)。
我局答复时,将按下列情形以《公开告知书》或《不予公开告知书》向申请人告知。
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;
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;
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三、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1.属于国家秘密的;
2.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3.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监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政秘科投诉,政秘科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。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联系电话:0911-7090513 电子信箱:yasj305@163.com
附件:1.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(法人)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的相关信息,特编制《延安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《指南》主要是告知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我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,《指南》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
(一)公开内容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是指我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。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涵盖了我局的机构职能、组织机构、有关文件、行政执法、审计结果及监督投诉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1.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yanan.gov.cn/);
2. 延安市审计局网站(http://sjj.yanan.gov.cn/zfxxgk/zfxxgkzn/1.html);
3.“延安审计”政务微信政务新媒体平台;
4. 报刊杂志、广播电视、手机短信、公告栏、宣传手册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平台。
5.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,也可前往市档案馆、市图书馆、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。
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
联系电话:0911-7097420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
联系电话:0911-7097301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4:00-18:00
(7月1日至8月31日 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:新区为民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0911-2162762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 13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(四)编排体系

二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受理机构
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:政秘科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市审计局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联系电话:0911-7090513 ,7090567(传真)
电子信箱:yasj305@163.com
邮政编码:716000
审计局门户网站:http://sjj.yanan.gov.cn
(二)受理申请时间
除法定节假日外,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。
(三)公开程序
1. 申请公开的提出
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,应如实填写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可以在延安市审计局门户网站(sjj.yanan.gov.cn)政务公开栏目下载,也可以到我局领取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 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
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
申请人在线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局指定的电子邮箱,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。
②通过信函提交申请
申请人将填写的《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信函发送到我局,请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
申请人通过电话、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,我局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(如申请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记录。
3. 申请公开的处理
(1)审查
①我局收到申请后,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。
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(2)登记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,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,并出具《延安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》。
(3)答复
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(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)。
我局答复时,将按下列情形以《公开告知书》或《不予公开告知书》向申请人告知。
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;
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;
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三、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1.属于国家秘密的;
2.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3.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监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政秘科投诉,政秘科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。
地址: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3室
法定工作日: 08:00-12:00, 14:00-18:00(7、8月: 15:00-18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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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延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(法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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